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11 15:29:22 浏览次数:1466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扬建管〔2020〕7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扬州市市外
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广大工程建设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根据《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扬建管[2016]63号)的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市外琼花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2020年度市外琼花杯的工程应为2019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装配式建筑、市政、园林绿化、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综合项目或装饰、安装、钢结构、照明等专业项目。申报工程规模要求(见附件1)。
综合项目的申报由主要承建单位负责,主要参建单位有关材料作为申报资料附件。
(一)主要承建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与申报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办理招投标或直接发包手续;
2、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结构的施工单位;
3、在工业项目中,应是承建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单位或是承建主厂房和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单位;
4、在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工程或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单位。
(二)主要参建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与总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或与建设单位签订单项承包合同,且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20%及以上;
专业项目的申报由专业项目承建单位负责,且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办理招投标或直接发包手续。
二、申报和评选程序
1、凡符合市外琼花杯申报条件的工程,由企业自愿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2020年度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琼花杯”申报表(附件2)及申报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装订成册后,报市相关行业协会。
扬州市琼花杯评选委员会委托市有关行业协会负责琼花杯的申报受理工作。其中房屋建筑、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类综合项目及安装专业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由市建筑业协会负责;市政、园林绿化、照明专业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由市市政公用协会负责;装饰专业项目(含幕墙、智能化)的申报受理工作由市装饰行业协会负责;钢结构专业项目(含网架、膜结构)的申报受理工作由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负责; 预制装配率达30%的桥涵、管廊项目以及预制装配率达35%的房建、装饰工程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由扬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促进会负责。同等条件下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项目优先入选。
2、市相关行业协会对申报项目符合性条件及申报资料初审后,组织技术专家进行项目现场查验及工程资料审核,现场查验实行打分制。
3、市相关行业协会根据项目现场查验及工程资料审核得分情况,向扬州市琼花杯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符合评选要求的项目推荐名单。
4、扬州市琼花杯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项目推荐名单,结合日常监管和企业信用情况,进行现场抽查与资料复核,并组织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形成市外琼花杯项目公示名单。
5、琼花杯项目公示名单在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市外琼花杯最终获奖名单,并发文表彰。
三、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1、琼花杯是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以及本通知要求,积极开展2020年度市外琼花杯的申报推荐工作。
2、根据《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规定,市外琼花杯评选实行技术专家审查制度,参与技术审查活动的专家从琼花杯评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原则上每位专家连续参加技术审查活动不超过三年。项目现场查验及工程资料审核前,市相关行业协会应在评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后开展工作。
3、现场查验实行打分制,具体评分标准由市各行业协会制定,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后施行。
4、各企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企业两年的琼花杯参评资格。
5、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各单位在申报截止前将2020年度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两份)和装订成册的申报资料报送至相关行业协会(联系方式见附件4)。
附件:1.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申报规模标准;
2.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申报表(请到促进会微信群中下载);
3.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要求;
4.市相关行业协会联系方式。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筑行业协会、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1
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申报规模标准
一、综合项目
1、房建工程:除砖混结构以外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市区单体10000平方米及以上,群体20000平方米及以上。
2、市政工程:单位工程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广场绿化5000平方米及以上。
3、园林绿化工程:单位工程合同价1000万元及以上。
4、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工程:单位工程合同价2500万元及以上。
二、专业项目
1、装饰(含幕墙、智能化)工程:工程合同价500万元(不含设备)及以上。
2、独立安装工程:工程合同价500万元(不含设备)及以上。照明安装工程:工程合同价500万元及以上。
3、钢结构(含网架、膜结构)工程:工程合同价1000万元及以上。
三、装配式建筑工程
1、工程项目应为装配式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项目具有一定规模,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的住宅建筑规模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公共建筑规模不低于5000平方米,装配式木结构建筑不低于2000平方米;
2、工程项目技术体系成熟可靠,有较为先进的部品部件生产及施工工艺,有可靠的质量控制方案和检测手段,依据《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桥涵、管廊项目预制率达30%,房建、装饰工程项目预制装配率达35%;
3、工程项目应为获得1星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及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其中住宅项目必须为成品住房。优先支持使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设计施工的项目。
附 件2
2019年度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请到促进会微信群中下载)。
附件3
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须提供以下材料:
1、《扬州市市外优质工程奖申请表》(一式两份);
2、工程概况和反映申报工程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材料选用、技术措施和质量水平合理性、先进性的文字材料(3000字以内)1份;
3、工程项目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4、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1份;
5、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施工(含申报的参建单位)、监理合同及合同备案证明手续复印件各1份;
6、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式率计算书1份;
7、房屋建筑工程的市级优质结构证书复印件1份;
8、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证明或开展QC小组攻关活动证明(复印件)各1份;
9、房屋建筑工程的市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证书复印件1份;
10、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复印件1份;
11、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同意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含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各1份;
12、荣获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含质量、安全)。
注:有竖向装配式连接要求的工程项目,请提供安装、灌浆全过程的DVD材料。
附件4
市相关行业协会联系方式